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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  • 索 引 号:
  • 发布机构: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  • 发布日期:2025-03-13
  • 名 称:《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》政策解读
  • 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  • 分类:

《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》政策解读

发布时间:2025-03-13

  体育竞技水平是一个城区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,为充分调动我区运动员、教练员的训练积极性,为上级输送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,努力提升我区的竞技体育水平,力争在省、市,乃至全国的大型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,我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和《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<深圳市参加亚运会相关人员奖金奖励方案><深圳市参加全运会相关人员奖金奖励方案><深圳市参加省运会相关人员奖金奖励方案>的通知》(深文〔2019〕342号)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《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将相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:

  一、起草的必要性

  2020年8月,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实施《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暂行办法》(深盐文规〔2020〕1号),有效期三年,于2023年8月到期。得益于奖励办法的激励,期间盐田区体育人才持续发展,不断突破,在国家、省级赛事中获得96金、80银、42铜,在深圳市运动会、深圳市青少年锦标赛中,获得310金、287银、334铜的优异成绩,向国家、省、市输送36名运动员。

  虽然竞技体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,但我区各级各层次体育人才仍比较缺乏,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竞技体育事业的需求;同时由于体育类职称职数相对较少等原因,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高端的体育人才,不利于辖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。为进一步加强盐田区体育人才队伍的建设,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,亟需出台相应运动员教练员奖励措施,促进优秀体育人才的培育和引进。

  二、起草的依据

  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;

  (二)《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<深圳市参加亚运会相关人员奖金奖励方案><深圳市参加全运会相关人员奖金奖励方案><深圳市参加省运会相关人员奖金奖励方案>的通知》(深文〔2019〕342号)。

  三、主要内容

  《办法》共十条,内容主要包括奖励对象、奖励基本条件、运动员奖励原则和奖励标准、教练员奖励原则和奖励标准等。

  (一)完善了我区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。《办法》的制定,完善了我区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,有利于加速我区优秀体育人才、体育工作者的引进。

  (二)明确体育竞赛及人才培养奖励范围、标准和程序以及所需材料,提高了奖励的可操作性。《办法》列明了具体赛事名称、奖励范围和标准以及奖励申报和审批程序,使得奖励申请有章可循,提高了奖励的可操作性,有利于更好地调动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,激励他们不断努力,发挥最佳水平,进而提升我区竞技体育水平。

  (三)明确运动员、教练员(组)的奖金计发标准,减少纠纷。《办法》明确了运动员、教练员(组)的奖金计发标准,保障了各方权益,使得体育事业向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。

  四、需要说明的事项

  (一)本办法奖励对象为代表盐田区参加各级比赛的运动员、教练员(以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为准)以及为省、市培养输送优秀体育竞技人才的教练员,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运动员、教练员。

  (二)本办法奖励赛事适用于省运会、市运会、省青少年锦标赛(冠军赛)、市青少年锦标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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